| 工行唐山建北支行励精图治清收长达近十年千万元不良贷款
工行唐山建北支行历经一年的司法诉讼、八个月的强制执行,冲破重重阻力、克服道道难关,于6月18日成功收回一企业近十年的千万元不良贷款,为该行优化资产质量夯实了基础。
该厂于1989年10月由唐山市民政局出资组建的,是一个残疾职工占职工总数27.9%的福利企业。1999年以前在各家金融机构存量贷款达5000万元,其中该行贷款占40%,由于同业竞争日趋激烈,导致企业经营不断滑坡,在该企业又先后兼并了多家企业后,更加重了企业经营负担,加之该企业又属于高污染行业,属于退出类限贷,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正常进行,导致不良贷款的形成,贷款企业迁往异地,该企业贷款2007年11月被工省行列入损失类贷款。
该笔贷款形成不良后,该行对贷款企业始终坚持“只收不贷,逐步退出”的策略,于2007年6月27日依法起诉并诉讼保全。2007年9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7)唐民初字131号民事判决书,判定该行胜诉。
在贷款企业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存货等各项流动资产,均已形成坏帐,无法收回。企业固定资产中机械设备、土地、房产均其他金融行业被交行、农村信用社抵押;担保单位土地、房产、机器设备有效资产已抵押给当地农行,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该行及时申请强制执行,查封了担保人帐户,多次与法院执行人员异地执行。6月18日在千里迢迢再赴贷款企业所在地进行强制执行时,共计收回现金1130万元,扣除诉讼费用该行收回贷款本金1103.6万元,历时一年的司法诉讼终结执行。(熊向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