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李志全)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了解民情、反映民声,化解民忧、体现民意,促进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公正、廉洁、高效履行职责,开平区及时成立了优化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并将投诉中心的工作职责、受理范围和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布。
投诉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对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影响发展环境行为问题的投诉;依法依规组织调查、协调处理全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有关问题;检查、指导、督促各镇(街)和区直各单位的优化发展环境投诉处理工作。受理的范围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简称“投诉人”)对各级机关和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影响发展环境行为和效能问题的投诉。主要内容有对按法律、法规制定的事项和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等拖延不办的;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给企业和客商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损害企业、客商和群众利益的;不履行公开承诺的;违反规定越权执法、越位执法、不按程序执法及不公平执法的;利用管理和审批权限“吃、拿、卡、要”的;违反规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执行公务不文明,工作作风生硬,态度蛮横粗暴、故意刁难的;其它影响优化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
投诉方式包括来信来访:唐山市开平区优化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设在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电话投诉:3381890;网上举报:电子邮箱tskpjwxnb@163.com。对所反映的问题这区将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经查实的问题将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