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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对市区主干道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顿

http://www.huanbohainews.com.cn  2008-08-21 9:08

 

市公安局发出通告: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为把我市建成科学发展示范区,建成人民群众的幸福之都,展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8月20日发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以市区主干道为重点,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顿活动。具体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在道路上通行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行人在设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严禁翻越隔离设施,横过道路必须走人行横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

  三、骑自行车必须走非机动车道,通过路口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

  四、严禁客运三轮车、摩托车在北新道、西山道、新华道、文化路、建设路等道路禁行路段通行。

  五、为减少市区环境污染,严禁大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进入市区主要道路通行。

  六、设有禁止机动车停放标志的道路,严禁任何机动车占路停放(依法设置的停车场、停车泊位除外)。

  七、对违反本通告要求的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1.行人跨越、倚坐隔离设施的,一律处以5-30元罚款;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一律处以5-20元罚款;

  2.骑自行车走机动车道的或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一律处以5-30元罚款;

  3.大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客运三轮车、摩托车走禁行线的,一律处以100元罚款,记分2分;

  4.违法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一律处以100元罚款,驾驶人在现场但拒绝驶离的,一律处以200元罚款。

稿源 唐山劳动日报 编辑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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