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恋爱账单埋单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李慧)提起彩礼大家都不会陌生,在不同的地方给付彩礼的数额、方式、种类各不相同。准新人因彩礼问题产生矛盾的事例时有发生。
有的地方把彩礼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的说法就是男方准备娶某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聘礼的多少根据当地的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确定。男方送出彩礼、女方接受彩礼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一旦反悔就会有各种各样的说法,因毁婚约双方升级矛盾的准新人不在少数。
小李(男)和小张(女)是一对恋人,5月份,双方家长见面定亲,男方家给了女方一万零一作聘礼,意为“万里挑一”。一个月后,小李认为双方性格不合,提出与小张分手,并要求小张返还一万元的定亲钱。小张说,按唐山本地的习俗,男方提出分手的定亲钱不退还。所以小张拒绝返还彩礼。小李对这种说法很不理解,这种说法有道理吗?小张应该返还定亲钱吗?
陈大为律师事务所的李雪锋律师解释说,小张的说法没有道理。定亲钱又称彩礼,是指婚姻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作为结婚前提条件的财物。我国《婚姻法》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当事人实施此行为则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范,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小李主动提出分手,小张也应该全部返定亲钱。
双方在恋爱期间,小张为小李买过一部价值2000元的手机,小张能否要求返还?李雪锋律师说,恋爱花费与彩礼不同,恋爱花费一般不附加条件,彩礼却是附加结婚这一条件的。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的过程中互赠财物以表心意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日后双方离婚或者结婚不成,无须返还赠与的财物。小李为小张购买手机的行为即是此种情形,小张不能要求小李返还手机。
目前在我市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有一些生活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为了给付彩礼而背负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尤其是在我市的部分农村,结婚习俗很多,在彩礼上的开销很大。双方处于恋爱阶段就有不小的开销。如逢节日双方见面,男方会给女方一部分过节的钱,一般都是200元。有些年轻人因恋爱期间的这些花费,造成爱情不成反上法庭。分手后谁为恋爱账单埋单?
为结婚而做准备的花费在婚约解除后,这部分费用的返还在现实中成为激化双方矛盾的根源。一对准新人在结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女方进行装修,最后由于双方产生矛盾没能结婚,女方的装修咋办?
李雪锋律师认为,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返还装修房屋的出资。女方以结婚后使用房屋为目的,而出资对男方购买的房屋进行装修,其出资的价值已附着于该房屋之上,形成了附和情形的添附现象。该房屋因此形态发生变化,增加了新的经济价值。基于合理处分、避免浪费的原则,男方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取得了女方出资装修部分的所有权。由于男方取得该项利益并无合法根据,且与女方的利益遭受损失具有因果关系,因此,双方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女方有权要求男方返还其所得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