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及驾驶人档案管理有新规定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3月6日,记者从全市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车辆和驾驶人档案移交培训会议上获悉,3月1日至12月31日,公安交管部门管理的拖拉机档案及驾驶人(不包括驾驶证准驾车型为“L”“J”“M”的)档案登记造册后,移交给相应级别的农机监理部门;农机监理部门管理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驾驶人档案登记造册后,移交给相应级别的公安交管部门。
据介绍,全市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车辆和驾驶人档案移交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清理档案、登记造册;第二阶段档案移交,其中路南农机监理部门有关档案移交到丰南公安交管部门,古冶农机监理部门有关档案移交到滦县公安交管部门,开平、路北农机监理部门有关档案移交到市车管所一分所;第三阶段解决、处理移交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移交工作。(刘瑞柱 于季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