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读者王先生问:今年2月我租了一套底商,签了租期为1年的合同,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然而刚过了4个月,房东告诉我房子已卖给了他人,并要求我一周内搬走,我应该如何维权?
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刘海东解答:房屋买卖不破租在民法与合同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的规定:“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因此,王先生有权要求租满1年,原房东和新房东均无权要求你搬走。海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