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3起 获刑3年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一名80后男子伙同他人以翻墙入院、钻窗入室等手段盗窃3起。日前,丰南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经审理查明,朱某伙同他人经事先预谋,分别于2009年5月11日至14日,采取翻墙入院、钻窗入室等手段,先后在丰南区丰南镇白石庄村等地,作案3起,盗得手机、电动三轮车等物及人民币100元。案发后,所盗电动三轮车被提取,已发还失主。
法院认为,朱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朱某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董爱敏、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