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瑞柱 白硕) 肇事后逃逸,为灭证据竟将肇事车肢解。近日,一名肇事司机到遵化公安局自首。
2010年2月17日19时15分,遵化交警大队接122指挥中心报警称:“19时许,在邦宽公路西十里铺村路段,一骑自行车人与一辆机动车(不清楚车型)发生交通肇事,造成骑自行车人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接报警后,遵化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经现场初步勘查,自行车有明显撞击痕迹,受害人王某(男,遵化市堡子店镇纪各庄村人)头部出血,当场死亡,肇事车辆已逃逸,遗留在现场的只有一个保险杠。
为尽快破获此案,遵化交警大队成立了“2.17”专案组,兵分两路进行走访调查,一组对事故现场周围厂企、居民户进行走访调查,另一组对本市的修理厂、汽车拆解厂、汽车配件商店进行清查,从中搜索破案线索。经勘查鉴定,现场遗留的保险杠为普通桑塔娜轿车前保险杠,且车体为兰色。
2月22日,专案组获取一条重要信息,车牌号为15**的桑塔娜轿车有重大嫌疑,通过在网上调取信息,最终确定冀BG15**轿车有重大嫌疑。经多方调查,车主为刘某(男,45岁,遵化市西留村乡学汉坨村人)。通过调取刘某信息,最终确定刘某有重大嫌疑,且已逃往河南周口。
民警立即前往刘某家中与刘某家属进行交流,劝其亲属督促刘某投案自首,同时组成强大的抓捕组进行抓捕。3月1日下午,慑于警方抓捕攻势,刘某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审讯,刘某交待:2010年2月17日19时许,其驾驶冀BG15**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邦宽线西十里铺村时,将由西向东骑自行车的王某撞倒。当发现王某已死亡时,刘某因害怕巨额赔偿和承担法律责任,慌忙驾车逃离,后为了毁灭证据,将冀BG15**轿车切割解体。
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