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建办[2010]7号
唐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
关于对迟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联络人员名单的通报
(2010年4月29日)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城联创”要求成立的(见唐发【2010】8号文件)。市文明城创建办公室成立以后,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相关创建目标进行了责任分解,并将责任分解以(市文明委【2010】4号)文件下发到各责任单位。由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涵盖127项创建指标,涉及135家责任单位,在创建过程中需要与各单位进行大量的相关业务联系,亟需建立起通畅顺达的创建指挥、联络体系。为此,市创城办下发了《关于报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组织指挥体系、联络员、信息员名单的紧急通知》(市创建办【2010】5号),要求各单位将上述名单于4月23日上午12:00之前报送到市文明城创建办。4月23日下午,市文明城创建办与没有按照规定时限上报的单位进行了第一次电话催办。4月27日和28日又分别对仍没有报送的单位进行了第二次电话催办。4月29日上午又对部分单位进行催办。截止到4月29日下午15:00,仍有以下责任单位没有按照通知要求上报相关情况,分别是:市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市总工会、市司法局、人保寿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工商银行、中信银行、联通公司、铁路唐山站、铁路唐山北站。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协调各责任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力求尽快形成创建高潮,为我市实现新一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打好基础。从目前各单位的工作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对创建工作不够重视,不能对创建工作履行有关责任。根据领导意见,现对这些单位进行通报,并列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和窗口服务竞赛活动评选的重要减分因素。希望被通报的单位迅速查找反馈未能及时上报人员名单的原因,并务于2010年4月30日12:00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将联络方式报到市创城办。同时,真正重视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积极配合创城办的各项工作开展,以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全市创建工作的水平。
唐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
201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