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建办[2010]11号
唐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
关于组织填报《唐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单位
测评基本指标对标落实情况回执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市直各创城责任单位:
根据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唐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为总体把握全市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需要详细掌握创城各责任单位所承担的指标目前的对标落实情况底数。为此,市创城办决定组织填报《唐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单位测评基本指标对标落实情况回执表》。
填报本《回执表》,要求创城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唐山市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见唐文明委【2010】4号文件附件),对本单位所承担的各项对标指标逐项分析提出到2010年底能否达到测评标准的判断。(1)对已经或能够到今年底达到的,请在“对标情况”一栏下注明“已经达到”或“可以达到”字样;(2)对按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或按常规方式推动,年内难以达到的指标,要注明“暂难达到”字样,并分别详细注明原因和拟采取的措施;(3)对需要相关方面支持配合,通过努力才能达到的指标,请注明“需要支持”字样,并说明需要支持的方面和要求;(4)对通过努力确实不能达标的指标,要注明“不能达标”字样,并分别说明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市创城办将根据各责任单位回执情况建立各责任单位基本指标承担单位执行情况信息库。
各责任单位务必于5月30日前回执,《回执表》请加盖单位正式公章,直送市创文明城办公室对标测评组(原市检察院办公楼二层);同时,发送到电子邮箱:wmcjbzb@sina.cn。本《回执表》的电子版提取,请登陆唐山文明网www.tswenming.cn
联系人:张艳梅
联系电话:2859089
唐山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
2010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