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王晓义 赵子金)近日,古冶区一农民因故意阻挠道路施工,影响工程进度,古冶公安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7天。
2010年6月1日上午,古冶区公安分局殷各庄派出所接到报警,在古范路翻修改造工程南安各庄段施工现场,有人故意阻挠道路施工。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阻挠施工的男子刘某,系古冶区范各庄镇某村人。刘某称道路施工中使用的震动碾使其家中受到影响,当天上午8时许直至11时,刘某挡在震动碾前阻挠施工。
经调查,刘某家距离道路施工现场约60米,不存在刘某所称情况。因刘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古冶公安机关依法做出对刘某行政拘留七天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