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警方缜密侦查锁定目标追踪肇事逃逸的大货车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迁安交警大队事故民警通过不懈努力、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司机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8月15日0时37分,迁安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燕山大路与祺光路交叉口处,一辆半挂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有人受伤。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火速赶往事故现场。
经勘查、了解得知,迁安市大崔庄镇三岭村郑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燕山大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祺光路交叉口处时与一辆沿祺光路由东向西行驶的半挂牵引大货车相撞,造成郑某某受伤严重、车辆损坏,大货车逃逸。民警立即将情况向上汇报,副大队长王营得知此情况后,一方面指派民警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一方面凭借多年办案经验,结合肇事车情况,分析肇事车可能的逃跑路线,马上安排所辖中队在主要路口进行布控,同时派办案民警到祺光收费站、钢城收费站、局指挥中心调取监控录像。但是由于录像模糊不清,同时段的半挂车又多达几十辆,车牌号只能看清个别数字,给办案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8月17日,郑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件无任何进展,办案民警心急如焚,要给家属一个交待,大家坚定必胜的信心,在仅有的监控录像中查找蛛丝马迹,坚决不放过任何线索,并走访辖区内的运输车队,根据出车时间推断,采用排除法,最后终于确定了6辆嫌疑车辆。为尽快锁定肇事逃逸车辆,办案民警果断决定直接接触车主。终于,案情出现了转机,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冀C13650、冀C75308两辆车有重大嫌疑,于是通知其于8月30日来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8月28日,嫌疑车冀C75308号车主投案称自己的车肇事。8月29日,该车司机唐某某来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同时,经民警对肇事车辆进行痕迹检验,证实该车为肇事车辆。据唐某某交代,8月15日零点多,他驾驶冀C75308号大货车行驶至祺光路与燕山大路交叉口时听到一声响,回头向后看,却被一辆冀C13650号车挡住了视线,他心想没什么大事,就驾车离开了,当交警进行调查时才知道自己肇事了,但法律只相信事实。
目前,肇事司机唐某某因肇事逃逸并致人死亡,已被刑事拘留,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李志富、范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