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以帮人购房为由诈骗12万元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近日,路南警方经过两个月的侦查,将以帮忙购买住房为由连续实施两起诈骗,涉案金额12万元的犯罪嫌疑人佟某抓获归案。
据介绍,日前,刘女士(化名)到路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2008年6月,佟某以帮她购买住房为由收取她6万元,后她多次向佟某催要住房,但佟某均以各种借口推脱。同日,该大队还接到宋某报案。2009年7月17日,佟某以转让给宋某一套经济适用房为由,收取宋某6万元,后宋某多次要住房,佟某百般推脱。宋某持佟某给其的购房发票到唐山市房管局了解此事,经市房管局工作人员鉴定此发票为假发票。
一天内接到两起报同一人诈骗的案件,且涉案金额巨大,引起了路南警方的高度重视,刑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对两起案件一并侦查。办案民警多次走访受害人,并组织受害人对获取的信息进行辨认,初步认定在路北区铁路楼居住的佟某就是此案的犯罪嫌疑人。通过侦查,民警发现嫌疑人在本市虽然有两处住所、一处办公地,但该人行踪不定,很少出现。民警对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点不间断地进行监控蹲守,终于将佟某(女,57岁,汉族,唐山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佟某交代了2008年至2009年期间,分别以购买、转让经济适用房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12万元的事实。(李莹、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