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冶法院成功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屈岳、张磊)近日,古冶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人员成功调处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不但切实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使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不久前,农民工杜某某3人来到古冶法院调解中心,情绪激动地反映:2008年3月,杜某某跟随同乡彭某某的工程队来到我市某安装有限公司做临时工,参加古冶区某住宅商品楼的施工。至2009年1月工程竣工,该安装公司拖欠杜某某等3人工资款共16万余元,并有工程队负责人彭某某亲笔书写的欠条为证。杜某某3人找到该公司和工程队追要所拖欠的工资未果,随即到古冶区法院,请求法院能替他们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诉前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此案后,积极研究案情,明确三方的法律关系,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随后,工作人员几经查访找到了该安装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和包工头彭某某,动之以理、晓之以法,向其讲解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规定。在法官们耐心释法明理下,刘某某和彭某某对此事予以认可,表示该款项由公司负责偿还。
最后,在古冶法院诉前调解法官的主持下,杜某某3人和该安装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包工头彭某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三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拖欠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