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消费警示:电话“增值业务费”暗藏玄机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消费者在交电话费时,有时会发现消费明细中有一项费用叫做“增值业务费”,很多消费者未曾注意过这项业务包含着什么内容。今年以来,我市滦县消协陆续受理调解了8起因“增值业务费”引发的消费纠纷,在对这类投诉进行归纳整理后,市消协认为应当提醒消费者关注电话“增值业务费”中暗藏的玄机。
滦县滦州镇的田先生是固定电话的使用者,他到营业厅办理停机交费时,在消费明细中发现自2009年12月份至2010年2月份的3个月,在无任何通话记录的情况下,却被扣掉了45元的“增值业务费”。营业员只说是信息台的问题,而南方某信息台工作人员也无法自圆其说。对此,田先生曾多次向省、市的联通部门投诉,最后在滦县消协的调解下,双方才达成“退回营业厅多收的‘增值业务费’45元,并赔偿田先生各项经济损失700元”的协议。
滦县70岁的刘老师,到营业厅交完手机话费后,发现收费项目中多出了上网费10元和增值业务费17.2元。刘老师称其从没上过网。营业员也只是回答说是信息台的问题,刘老师随即投诉到滦县消协。滦县消协到该通信公司了解情况,查找刘老师一年来的通话收费记录时,发现自2009年以来,已经收取了刘老师262元的上网费和增值业务费。南方某信息台称:刘老师大概接到过信息台打来的电话,被认定为开通某项网络服务而收取了上述费用。很明显,该信息台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自愿选择权。经消协调解,由该公司通知信息台撤销此项收费,并退还多收的262元的上网费和增值业务费。
针对此类投诉的逐渐增多以及其具有的特殊性,唐山市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不论是交手机话费还是固定话费,一定要看清消费明细单里的收费项目,对于有疑问的收费项目一定要及时询问营业人员或到相关部门了解清楚,尤其是注意增值业务费这类包含内容比较繁杂的收费项目,以免被收取不合理的费用。(曹瑞云、市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