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交警抽丝剥茧速破逃逸案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12月21日,一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将一面写有“全力办案不分昼夜,尽心为民不论春秋”的锦旗送到迁安市事故勘查科民警手中。对民警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排除万难迅速破获“12.12”交通肇事逃逸案给予了赞扬。
2010年12月12日中午12时50分许,迁安市万太公路五重安乡王官营村东处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一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接报后,事故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及时进行了现场勘查、取证工作。但案发现场除了被碾压得面目全非的尸体、死者的电动自行车和从肇事逃逸车上遗落的一个喇叭外,再无任何线索。大队马上成立专案组,认真安排部署,全力侦破此案。经附近监控录像证实,肇事车辆为一辆红色满载白色石灰石的重型自卸大货车,但看不清车牌号。根据这一线索,专案组组长、迁安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营马上组织警力,一方面派民警沿车辆行驶方向,按照事故发生时间,寻找附近使用白色石灰石的企业,摸排该型号车辆;一方面民警深入走访目击人、修理厂,并认真分析监控录像。经过几日的摸排、调查发现当日该公路附近只有迁安市某公司从滦县杨柳庄一矿山购进、运输白色石灰石。专案组民警遂马上驱车赶往滦县杨柳庄该矿山进行调查、取证。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对该日运输车辆逐个调查的过程中,肇事司机商某某在法律的威严下,不得不向民警承认当日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至此,该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被全面侦破。
原来,当日死者迁安市大五里乡小庄户村杨某某(女)骑电动自行车由王官营村公路由东向西驶上万太公路欲右转向北行驶时,被由南向北高速行驶的商某某驾驶的大货车当场撞到,事故发生后,商某某却未减速,而是从杨某某身上碾压过去后迅速驾车逃逸,造成杨某某当场死亡。
目前,商某某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驾车逃逸,根据相关法律已被行政拘留。(志富、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