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标准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刘桂艳、刘国祥、李艳辉近日自市民政局获悉,为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我市再次调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标准。调整后,2010年冬季市区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标准为:城镇退伍义务兵7万元;一期复员士官7.3万元;二期复员士官7.6万元;转业士官11万元。此标准位于全省前列。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在每年按照全市上年度职工年人均工资重新核定自谋职业补助费额度的基础上,建立了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自然增长机制,为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提供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