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询问:个人的公益性捐赠只能在当月的工资所得中扣除吗?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答复: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凡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并经财政税务部门确认后,个人通过其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按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30%的比例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并且只能在当月扣除,超过比例部分不允许结转到以后月份中扣除。
王立维 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