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普法工作再获全国先进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李卓、黄岩)在日前结束的全国第七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被评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这是继荣获“四五”普法全国先进城市后,我市再次跻身全国先进行列。
“五五”普法以来,我市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明确思路,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扎实推进,始终处于全省、全国领先水平。2009年初,市普法办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表彰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法制日报以“燕山脚下创造凤凰涅槃的奇迹”为题,对我市实施“五五”普法的做法和效果给予报道; 2009年9月,在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举办的“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市作为全国唯一地级市进行了经验介绍。2010年,我市有两个县区被评为首批“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在这次会议上,我市丰南区、市交通局和路北区委书记曹全民,分别被评为先进县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