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交警支队提出要实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目标
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98% 非机动车守法率>85%
警方将对酒驾、人力三轮车、大货车违法行驶加大治理力度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闻名)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市交警支队根据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唐山市2011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提出要全力实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目标,重点制定了倒排工期实施方案,开展创城冲刺工作。
这些目标包括:通过管理和整治,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即:(1)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98%;(2)主干道非机动车守法率>85%;(3)主干道行人守法率>80%;(4)主干道违章停车率≤2辆/5公里;(5)城市快速路机动车无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现象;(6)标线施划率>90%;(7)标志设置率>9块/公里;(8)行人过街设施设置率<300米;(9)路口灯控率>75%;(10)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99%;(11)规范化停车率>85%;(12)社会停车场利用率>95%。
在具体工作中,市交警支队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活动主题,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在主要交通路口、汽车站、火车站以及广场设置公益宣传标语。有计划地开展自护自救教育,向中小学生普及《交通安全法》有关常识,倡导文明出行,共建和谐交通。
深入开展市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认真落实《2011年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措施,采取弹性工作制,重点整治违法停车、乱闯红灯、乱穿马路、机非混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斑马线,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同时,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管控力度,高峰守点、平峰巡线,最大限度把警力摆上街面,及时疏导交通,防止造成交通阻塞。
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再摸排,完善临街中小学、幼儿园交通标志标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交管部门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狠抓落实,在上学、放学时,有民警在校园周边执勤。
严厉打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根据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特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要地段、重点车辆,采取定点设卡和动态巡逻、日常检查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等方法,充分发挥酒精检测仪等科技装备的作用,严厉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对查获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加强对三轮车的专项治理工作。待市政府审议通过《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取缔市中心区客运三轮车工作的总体方案》和《唐山市依法清理、取缔市中心区客运三轮车实施细则》后,组织相关任务单位落实包区域、包路段、包岗点的管理措施,实行责任倒查制度,超强管理,全力做好三轮车管理工作。
加大对大货车违法行驶的整治力度。继续治理大货车“走禁行线”,对有《通行证》的车辆,尤其是水泥罐车禁止在“7∶00—8∶30、11∶30—12∶30、17∶00—19∶30”时间段上路行驶,减轻早晚高峰路面压力,防止造成交通堵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