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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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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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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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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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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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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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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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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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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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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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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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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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气受到到严重污染 危害人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 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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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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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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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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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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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严格的行政强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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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污染事件预警机制 加强对环境安全的监察机制 重大环境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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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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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署、采取措施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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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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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人 制定环境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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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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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强制措施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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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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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抽查、重点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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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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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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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决定实施现场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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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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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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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应急预案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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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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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细化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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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社会治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细化应急预案 2、明确各项措施和责任人 3、加强保密工作 防止涉密事项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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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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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上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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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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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对事件处置进行全过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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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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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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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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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具体方案 明确各项措施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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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发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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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对外发布现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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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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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保密工作 防止涉密事项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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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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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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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拆除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的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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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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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关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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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报资料审批把关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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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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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举报电话 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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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会议记录 及时制发会议纪要 严格履行行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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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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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调查研究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即做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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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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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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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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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事实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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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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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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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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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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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洪抢险调度、重大洪水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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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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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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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交会议研究擅自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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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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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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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制发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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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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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布署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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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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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分工 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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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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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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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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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干部审核实名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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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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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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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或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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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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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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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检查职责 直接提交会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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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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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请会议研究的文件 经主管副区长审查签字后 再提交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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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范围公开 设立举报电话 接受社会监督 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及时制发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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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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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交会议研究擅自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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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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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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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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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规定作出决定 损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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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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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及时制发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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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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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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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红十字标志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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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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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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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关情况的调查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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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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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分工 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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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坚持标准 严格按法定程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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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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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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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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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行政处罚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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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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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交会议研究擅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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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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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严格的行政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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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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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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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办理、联合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延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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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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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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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报资料审查不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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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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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报资料严格审查
|
建立台账 搞好存档备案
|
未征求意见
|
事先未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
|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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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过程中 书面明示意见 对不同意的 提出理由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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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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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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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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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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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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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审查职责 直接提交会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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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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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会议研究前 主管副区长严格审查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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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操作规程 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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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研究
|
不提交会议研究擅自批准
|
Ⅰ
|
建立台账 搞好存档备案
|
不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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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政策法规不严格 违规提出意见
|
Ⅰ
|
及时向社会公开 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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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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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 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建、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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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
不检查
|
不履行检查职责 直接提交会议研究
|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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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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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管副区长审查负责制度 2、案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3、人大、政协、社会监督机制
|
不研究
|
不提交会议研究擅自批准
|
Ⅰ
|
案件抽查
|
不征求意见
|
事先未征得其他有关部门意见
|
Ⅱ
|
联合案件办理反馈
|
不民主
|
不经民主表决做出决定
|
Ⅰ
|
案件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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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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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噪声环境质量区域 高污染区域燃料控制区 水源保护区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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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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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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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各部门办理的事项 不征求主办部门外的其他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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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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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2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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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执行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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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严格执行政策法规 违规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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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对办理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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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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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污染防治规划超越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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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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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审核并依法提出具体意见 法制机构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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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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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交有关会议讨论研究擅自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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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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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区长办公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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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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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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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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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审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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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审核直接提交会议或直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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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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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审查过程中 书面明示意见 对不同意的内容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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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履行程序 实行制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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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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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管理法规的 责令停建、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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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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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检查
|
不履行检查职责 直接提交会议研究
|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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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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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管副区长审查负责制度 2、案件合法性审查制度 3、人大、政协、社会监督机制
|
不研究
|
不提交会议研究擅自批准
|
Ⅰ
|
案件抽查
|
不征求意见
|
事先未征得其他有关部门意见
|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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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案件办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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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民主
|
不经民主表决做出决定
|
Ⅰ
|
案件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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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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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总量指标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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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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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关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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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部门上报资料审批把关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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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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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事项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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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国务院令第2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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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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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审查职责 直接提交会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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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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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交会议的研究方案 经主管副区长签字后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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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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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排污权总量指标的分配有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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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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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指标分配的结果存档备案 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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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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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民主表决作出指标分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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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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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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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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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洪水方案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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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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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检查
|
不检查 直接提交会议研究
|
Ⅰ
|
提交会议前 主管副区长审查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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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会议预案 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及时制发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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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研究
|
不提交会议研究擅自批准
|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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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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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民主
|
不经民主表决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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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案件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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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其他
|
确定行政许可统一办理、集中办理、联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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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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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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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报资料审查不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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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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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报资料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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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台账 搞好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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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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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未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
|
Ⅰ
|
审核过程中 书面明示意见 对不同意的 提出理由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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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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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军人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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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把关不严格
|
对上报资料审查把关不严
|
Ⅱ
|
区长及主管副区长严格审查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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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操作规程 杜绝人情关系 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督导检查 实行全过程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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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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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情况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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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
1、安置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2、对安置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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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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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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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
不采取措施
|
不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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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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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严格的行政强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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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机制
加强对环境安全的监察机制
重大环境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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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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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署、采取措施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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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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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环境安全应急预案 明确责任人
|
措施不力
|
采取强制措施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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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案件抽查、重点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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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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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文物保护单位改任其他用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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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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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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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审查职责 直接提交会议研究
|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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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请会议研究的文件 经主管副区长审查签字后 再提交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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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常务会议旁听制度 社会民意调查制 许可公开、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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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求意见
|
事先未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
Ⅰ
|
社会民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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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民主
|
不经民主表决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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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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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公开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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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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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堵原有河道沟叉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的批准
|
Ⅰ
|
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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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交会议研究擅自批准
|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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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批准的文件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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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会议预案 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及时制发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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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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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政策法规不严格 违规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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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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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事项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
|
|
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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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经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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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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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部门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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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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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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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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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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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不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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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报资料不完整的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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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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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材料需附部门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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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台帐 搞好存档
2、及时向社会公开 设立举报电话 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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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关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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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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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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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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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行政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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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重建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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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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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条例条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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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条例规定擅自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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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建立台帐 搞好存档备案
|
学习相关法规及业务知识 防止“先斩后奏” 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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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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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报资料审查把关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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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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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向社会公开 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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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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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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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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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把关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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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许不在执法岗位上的人员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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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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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执法人员报名身份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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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相关文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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