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李爱鸿 赵永生)为确保校车运营安全,乐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建立实行了规范校车管理的四大机制,提高了校车安全运营水平。
一是建立社会化校车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县委、县政府把规范校车营运,确保学生、幼儿乘车安全列为一项惠民工程来对待,以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为依托,建立了校车定期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对规范校车运营管理工作进行调度。
二是建立多警种联动机制,形成多管齐下的格局。该局党委把规范校车营运,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视为一项爱民工程来对待,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实行任务分解,明确所队责任,搞好专项考核。形成了各派出所负责对辖区校车实行源头管理,交警对校车实行路面管理的严密管控格局。
三是建立“三清一准”校车管理机制,形成科学完善严谨的校车管理格局。根据目前校车特有的多样化、多变性的运营特点,交警大队同教育部门和各派出所相互配合,初步建立起了“三清一准”的校车管理机制。“三清”指的是对每一辆校车的安全性能清、营运路线清、驾驶人的资质清。“一准”指的是,对校车的准入、退出情况清。通过细摸底数,追踪管理,建立起了以一车(校车)一档、一人(校车驾驶人)一档能够随时反映校车、驾驶人退出变更情况的台账。夯实了校车规范管理的基础,实现了在有的放矢的前提下的科学严格管理。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激发整治热情,形成严管态势。为了激发每位民警积极投身校车营运秩序整治的热情,交警大队建立了以大队领导包片,中队包线,民警包学校的校车营运秩序管理整治责任制。为确保校车安全运营,全队民警自觉延长工作时间,强化路面管控,实现校车营运不漏管。分包学校的大队领导和民警,坚持每周到学校了解校车的运营和变更情况,为进一步搞好安全管理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校车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超员、驾驶人资质不符、病车上路、报废车运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逢车必查、违法必处、处则上限的原则,细查严处绝不留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