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2月5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德仁院长所作的《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升案件质效,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为推动唐山科学发展、争先进位,努力走在全省改革发展前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