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2月5日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庞祥海代检察长所作的《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坚持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推动唐山科学发展、争先进位,努力走在全省改革发展前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