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土地执法专项整治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曹瑞云)我市自4月1日开始,将继续深入推进土地执法专项整治行动,4月25日是违法用地整改化解的最后时限, 6月30日是完成补办手续、拆除复耕的最后期限。凡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违法用地项目,必须拆除复耕到位。
违法用地案件不仅国土部门要立案查处, 而且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到位。纪检监察部门对移交案件涉及追究责任人的,要落实纪律处分到位;公安机关对移交案件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下达立案侦查决定书,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到位;法院对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应及时下达行政裁定书,并执行到位。
从明年起,土地卫片检查执法不再执行“6·30”政策,即6月30日之前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不计入问责比例。为防止今年继续出现新的违法用地,给明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造成更大的压力,我市各县(市)区要切实严格土地管理,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对违法用地发现一起,查处整改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