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民警常海当选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5月18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常海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在参加此次表彰会的河北代表中,常海是年龄最小的一个。
常海今年34岁,自2001年参加工作至今,一直在刑警岗位摸爬滚打、冲锋陷阵。面对抓捕歹徒多次受伤、犯罪嫌疑人数次对他和家庭威胁恐吓等危险和心理压力,他都义无反顾坚守着这一神圣职业。为了提高工作技能,他先后三次到中国刑警学院参加刑侦技术方面的学习,经过公安部举行的“痕迹鉴定”“谈判专家”培训以及通讯分析专家班的学习,他从初出茅庐的警校学子迅速成长为国内知名的刑侦专家、破案高手。在去年的“清网行动”中,常海入选河北省公安厅专家组,参与全省部B级、部督和命案逃犯的抓逃工作。他凭着忘我的工作精神,奋战60个日日夜夜,相继抓获部B级在逃人员7名、部督在逃人员2名、命案在逃人员6名,其他在逃人员30余名,得到了省厅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被省厅荣记个人一等功。作为专家组成员,在保定指导工作期间,他因十几个昼夜的连续奋战而晕倒在房间里,经医院诊断为劳累过度致心肌缺血性晕厥。医生要求他必须住院静养3天,可他输完液后,就偷偷溜回了专家组,立即投入到紧张工作中。
参加工作11年来,常海先后参与侦破重大投毒、抢劫杀人、持枪杀人、雇凶杀人、团伙系列砸车抢劫等大案要案7起;破获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520起,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荣立一等功1次、三等功5次,并荣获唐山市“十佳侦查员”“十大政法干警”和滦县“十佳杰出青年”等多项荣誉称号(本报曾在3月30日A5版对常海的先进事迹进行了详细报道)。
在2012年2月举办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评选活动中,经过层层推荐、群众投票,常海同志以其感人至深的事迹和突出工作业绩获得了“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据悉,在此次表彰大会上,我省公安机关共有25个先进单位、56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常海作为全省41名“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代表参加了表彰会。
(王海波宋庆军刘鸣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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