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李爱鸿)男子刘某与朋友到烧烤店吃烧烤,席间刘某主动与邻桌女子搭讪,遭到女子拒绝后,借酒劲发疯,对女子进行辱骂殴打并致其轻微伤。6月14日,乐亭警方依法将涉嫌寻衅滋事的刘某投送到唐山市劳教所,执行劳动教养一年。
滦南县姚王庄镇刘某,现年24岁,2008年曾因盗窃罪被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11年11月刑满释放。5月31日22时许,刘某与朋友来到乐亭县新寨镇北街一烧烤店吃烧烤、喝酒。席间,刘某看见邻桌的两名女子正在吃烧烤,主动上前对其中19岁的郑某搭讪,而郑某未对刘某表现出好感,并要求其立刻离开。遭到郑某的冷落拒绝后,刘某自觉很没面子,伤害了自尊,随后借酒劲发疯,对郑某进行辱骂甚至殴打,当与郑某一同吃饭的姐姐上前劝阻时,也遭到刘某的殴打。
接到报案后,新寨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刘某态度极其蛮横,谎称自己与郑某是恋人关系,并叫喊民警是在多管闲事,拒不接受民警的口头传唤。最后,民警只好将刘某控制带回派出所。
经询问,刘某对其在烧烤店内寻衅滋事,辱骂殴打女子郑某及其姐姐(经法医鉴定,郑某及其姐姐的伤情均为轻微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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