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杨帆) 进入8月份以来,唐山高新区境内盗窃自行车及扒窃案件高发,全局民警加班加点巡逻蹲守,连续抓获了三名犯罪嫌疑人。
2012年8月10日16时许,高新分局接到指令:河北一号小区对面华盛超市门前有自行车被盗。接警后,当值民警迅速出警赶赴现场。经向报警人康某了解得知,其在华盛超市工作,下班时发现自己停放在超市门前的富士达牌自行车被盗。同时,据华盛超市的其他员工反映,今日14时许,一名身穿浅色短袖上衣、灰色短裤的年轻男子在超市门前徘徊多时后,将报警人自行车盗走,且数日内华盛超市门前曾多次发生自行车被盗事件。根据情况,分局民警凭借多年工作经验断定该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再次作案,立即对现场周围进行蹲守布控。经20分钟的蹲守,一名体貌特征疑似盗窃自行车的男子纳入布控民警视线,经超市员工辨认,确认该男子正是在华盛超市门前盗窃自行车的违法嫌疑人。为避免抓捕中伤及周围群众,民警对其周围进行布控,秘密跟踪至超市东侧一无人区域后将其抓获。
经初审,该名男子蔡某,32岁,甘肃省秦安县兴国蔡小村人。蔡某来唐后于2012年8月10日14时许,窜至河北一号小区对面华盛超市附近,趁超市门前人员混乱之际,将停放在超市门前一辆自行车盗走。目前,此案已移交分局唐丰路派出所进一步审理。
2012年8月9日早8时许,王女士到马家屯市场买菜时,突然过来一名男子(田某)走到王女士的自行车后面,称被王女士的自行车碰到了腿,两人争辩中,另一名男子(孟某)趁机盗走了王女士放在自行车车筐里的三星手机1部和现金700元。二人被守候多时的民警当场擒获。
经审讯得知,田某,男,47岁,无业,唐山市丰润区人,1997年11月因盗窃被路南分局劳教2年、2000年4月因盗窃被丰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1年5月因盗窃被丰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孟某,男,42岁,无业,唐山市路北区人,2002年8月因盗窃被路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二人自2012年6月在友谊路劳务市场结识后便预谋进行盗窃,先后在多家市场作案12次,现已被火炬路所告破。
目前,田孟二人对扒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田某已于当日被火炬路所依法刑事拘留,孟某因身体原因被火炬路所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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