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遭遇“转让门”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消费者刘女士在某洗车场办了两张洗车卡,价值2000元,不成想,因洗车场换了经营者,而遭遇“转让门”。
办卡后刘女士在此洗了10多次车。一次,当她又来到该洗车场洗车时,却被告知洗车场已转让,新的经营者拒绝为她提供洗车服务。刘女士多次找到洗车场讨要说法未果,于是投诉到路北工商12315。经调解,经营者退还刘女士卡内余额1650元。
根据《合同法》规定,新的经营者根据合同承接了原经营者的经营工作和债权债务,应当承担原经营者的预付卡清偿责任,应当为持有预付卡的消费者继续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者退还费用。
(曹瑞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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