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农村环境“月评最差”活动
涉及乡(镇)、村庄、单位、市场、道路(河道)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为有效解决唐山市农村部分单位(地段)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力促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全面提升农民生活环境质量,创建更多的幸福乡村,唐山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农村开展月评环境最差乡(镇)、村庄、单位、市场、道路(河道)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将在2012年11月底、12月底,2013年1月20日前分别评选三次。2013年1月后,每月底评选1次。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将组织专门人员,层层进行评差活动,特别是将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推而不动、群众不满意的单位评为最差,并在当地进行通报批评。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将评出的最差单位存在问题核实准确,以照片等形式存档。
对评为最差的单位,要求一周内进行整改,对不按期整改的单位,将再次评为最差。
记者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