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18分拘10天!全市首例二次酒驾者被严惩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叶长文、卢山)11月26日,我市首例二次酒驾人员蒋某来到市交警五大队接受处理,等待他的将是记18分、罚款1500元、拘留10天、吊销驾驶证等一系列严厉的处罚。
11月17日晚8时20分许,在龙泽北路与北外环立交桥下,五大队交警正在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远远地就看到一辆福特轿车突然减速,并在距离交警30米左右停了下来。交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并将车主带回队上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拦截时,该司机介绍说他姓孟,并出示了孟某的驾驶证。“当时现场挺黑,我们也没有注意。但当回到大队,我们准备对违法行为进行录入的时候,就发现孟某的照片和当事司机并不相像,一看就不是本人。”五大队交警介绍说。
随后,交警要求当事司机拿出自己的驾驶本,但当事司机现场不能出示。等该司机再次回到交警五大队的时候,交警终于明白了当事司机借用别人驾驶证的原因。原来,该司机真名叫蒋某,于9月24日因酒后驾驶在北京被查处,驾驶证还在暂扣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蒋某属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将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拘留10天、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蒋某还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其将被处以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两项违法行为并罚,蒋某最终将受到记18分、罚款1500元、拘留10天、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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