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抵押矿山为由诈骗他人32万元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迁西县东荒峪镇某村的于某以抵押虚假的矿山、选厂为由,大肆行骗,骗得赃款32万元后逃匿。近日,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迁西警方逮捕。
据介绍,2012年6月,迁西县兴城镇的时某某和某石油公司的彭某某二人来到迁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被东荒峪镇的于某骗了32万元。接报后,该队立即指派专人展开调查。经查,2009年1月,于某虚构自己在迁西县东荒峪镇某矿山和选厂有股份,并以此作为抵押向时某某、彭某某二人借款32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协议。协议到期后,二人多次向于某催要欠款,于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拒不还钱,后失去联系。
在查清案件事实并掌握大量证据后,办案民警立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2月21日上午,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于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于某对诈骗时某某、彭某某二人32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王爱军魏小强 孙淑萍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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