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妇女信访代理缓解基层矛盾的“减压阀”
环渤海新闻网专稿 (李红茹、檀咏)这个春节,乐亭县王滩镇牛庄村的石艳花过得格外开心:尽管操持养猪场的活计让她一年到头不得闲,但年底把账目一拢,扣除饲料、人工等费用后,当计算器上显示出年收入数字时,夫妻俩高兴得几乎一夜没合眼。说起自己的创业经历,石艳花说:“多亏了县妇联和妇女信访代理员的帮忙!”
2011年,困于致富无门的石艳花瞅准了养猪这条生财之道。但却因为涉及场地和资金问题屡屡碰壁。无奈之下,石艳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找到县妇联诉说自己的苦恼。经过与当地镇政府协调沟通,镇里的信访代理员李震花和村里的信访代理员一起陪她跑前跑后,很快解决了场地问题。看到她资金紧张,李震花又联系县妇联通过创业帮扶申请,用自己的工资作抵押,为她办理了8万元的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经过一年的自繁自养,石艳花的养猪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年出栏达到450头,她也因此被乡亲们亲切地称为“养猪之花。”
如今,“有事就找妇女信访代理员”已经成了乐亭妇女遇到难题时的第一选择。自2010年探索创新“妇女信访代理”模式以来,该县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运行体系——在县妇联建立妇女信访代理中心,在乡镇(街道办)妇联建立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室,在村庄(社区)依托“妇女之家”建立信访代理工作站。目前,全县共建起妇女信访代理站15个,妇女信访代理室545个,妇女信访代理员达到580名,同时招募了1500名妇女信访代理志愿者,形成了上下贯通、三级联动、全面覆盖的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网络。
为了使妇女信访代理员制度真正取得实效,乐亭县对妇女信访代理员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岗中加强、定期上站、实践分享等“五步建设法”进行能力培养,让妇女信访代理员自身有能力,代理有底气。同时,制定出台了“信访代理接待制”“接待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调解目标责任制”等四项制度,使信访代理更加规范合理。在此基础上,每年年底以百分制标准对妇女信访代理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对信访代理人员实行以案计奖颁发奖金,每年表彰奖励人员不低于村(社区)妇女信访代理员的5%。
在工作实践中,该县逐步探索推广了主导代理、协作代理和疏导代理等三种代理模式。主导代理着力解决涉及妇女权益的诸如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个性信访案件;协作代理着力解决针对妇女土地权益、劳动权益、经济权益等政策性强,涉及群体性利益诉求的共性问题;疏导代理则担当起化解以各种苗头性社会矛盾以及越级访、集体访、无理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事项。
乐亭县将妇女信访代理纳入创新社会化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充分发挥妇联的“联”字优势,做到妇女维权工作社会化,从公、检、法、司、国土、人社及农工委等相关部门中吸纳、招募了16名女性律师、调解员、心理咨询师、法官等,组成了妇女维权巾帼志愿服务队,为信访妇女做好心理疏导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据统计,自去年以来,全县共疏导代理案件168起,占全县信访代理案件的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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