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将被取消申报和谐企业资格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日前,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工商业联合会在纪念碑广场举行了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启动仪式,工作人员就职工关心的问题做了现场解答。据悉,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支付标准的企业将被取消申报唐山市和谐企业资格。
日前,该活动主办方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指导和督促各类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特别是要把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作为工作重点,以推动职工参与企业工资分配,促进职工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实现企业与职工共谋发展。此次“百日行动”将取消以下企业申报唐山市和谐企业的资格: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没有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工资支付标准的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职工工资增长没有达到工资指导线下限的企业;续签或重新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已签订的集体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者集体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企业内部分配不合理,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劳资矛盾突出、职工诉求强烈、工资争议较多的企业等。
(曹慧芳 刘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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