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唐山市司法局基层处向社会郑重承诺:
1.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周到热情的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2.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对群众来信来访热情接待,认真解释,妥善处理,坚决杜绝拖拉推诿现象。
3.勤政廉政,不断提高责任感,增强事业心。做到能够当即办的事,马上办;已经承诺的事,按时办。坚决杜绝不认真、不负责、不落实现象和“四难”“三乱”问题。
4.认真履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发挥好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加快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步伐,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严格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承诺人:唐山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 么翠香
办公电话:2801231
唐山市司法局监督电话:2801184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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