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贪污、受贿、贪官、裸官、失踪、移民、出逃等敏感字眼频繁出现在各大网站,严重冲击着人们的眼球,也给各级领导干部罩上了一层阴影。
2010年1月,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斌在中央纪委、监督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说,近30年来,外逃贪官数量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多亿美元。结合各地出逃官员来看,他们全都是贪官,而且涉案金额巨大,同时又是实权岗位,如何控制官员贪污腐败、防止官员出逃成为群众热议的问题。
依笔者看来,应从以下方面限制官员出逃现象:一是加大政务、党务、财务公开力度,提倡全民监督,对实名举报进行支持奖励,全方位多角度对官员进行监督。二是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比如:财产申报、因公、因私出国护照管理、配偶或子女移居国外的登记报告、干部监督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官员合法出入境渠道,同时加大走私、偷渡打击力度,切断问题官员出逃途径。三是与国际方面加强合作,将问题官员引渡回国,追回被非法转移至境外的腐败资产,腐败分子即便跑到天边也要捉拿归案,绳之以法,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四是严格监督重要岗位官员情况。将财产申报、配偶及子女现状纳入官员规范化管理当中,限制裸官的职务及升职条件,防止出现裸官贪逃的现象。(剑雪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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