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纪委下发通知,严禁元旦、春节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这一举动,释放的不仅仅只是“预防”信号,值得深思。
每到岁末年初、节日临近之时,发通知、下文件,用诸多“严禁”、“不准”对党员干部进行“预警”,已成了自上而下的一个习惯性规定动作。今年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党的“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打腐败的行动到党的八项规定,既有实打实的动真格,也有常态化的作风建设规定,环环相扣,目的是彻底断掉任何腐败苗头,将其一打到底。
正值“元旦、春节”来临,更是动辄打亲情牌的好时机。一些人会瞄准这个机会,以探视、慰问、压岁钱等名义,为自己的某些不法利益铺路搭桥,这些披着“人情往来”面纱的红包礼卡,既“体面”又“温馨”,讲究礼尚往来的民俗之下,这些便是某些人既得利益后的“步步为营”,而我们的官员却乐而忘“廉”,坚持到底的原则,却在最后关口松懈。
“节日腐败”其实可以说是“日常腐败”的延续,更是软肋。有句话叫“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双节”关口,我们必须把作风建设抓好,抓牢,“一失足成千古恨”,不能给任何人可乘之机,自身硬,才能抵得过“分外妖娆”的“人情”,必须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更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说什么忍一忍,没过多久就故态复萌,绝对的不可取。
相信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到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我党反腐败的力度和决心有目共睹。必须认识到,我党将作风建设已经提到重要工作日程,将其常态化管理,而且更是一改过去的前紧后松,没多久便偃旗息鼓,而今却完全不一样,文件精神也好,通知要求也罢,还是那句话:势必将反腐进行到底。
“节日”人情,都是带有某些利益色彩的“债”,我们不收,那么他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不要让这些债,如“四风”逆袭,无孔不入,进而牵制我们的行为。这些“人情”,如“蛀虫”般腐蚀我们的思想,使我们偏离正确的行事轨道。不论什么形式,不管什么渠道,只要有悖于法律法规,有悖于政策条例,必须遏制,坚决拒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面对如此“接来之食”,只有挥手别过,切莫过多思量。
(剑雪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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