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
众所周知,每逢重大节日,一些党政机关和国有事业单位都会巧立名目,给职工发福利,此举不仅浪费了公众资源,引得民情愤慨,而且损害了我党的形象。
还有一种现象,就是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送礼。每到年关,企业向政府实权部门的有用人物打点节礼,这早已成了潜规则。尽管许多企业当家人并非出于自愿,但也得识点相跟风行事。否则,埋着聪明装糊涂,将会受到报应。这就如同一位知情人所言,年关,年关,企业不向政府实权部门有用人物“打点好节礼,来年别就想安”。政府实权部门的有用人物,对企业有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利用职权收受企业任何礼金礼券,都是法律法规不能容许,而且也会影响管理执法的公正性。
此规定一出,众人皆拍手称快。这下群众看不公的,终于有政策管了。随着反腐败的力度正在加大,反腐败的领域正在延伸,纪委、监察部门“别拿豆包不当干粮”,把这些“小菜”也列入反腐败范围,重视从蛛丝马迹入手,顺藤摸瓜,不让受益者倒到便宜。所以说,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佳节。
(天秤怪蜀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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