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车窗抛物是对驾驶员素质的考验
1月3日,我市公安交警支队八大队全警上路,在辖区针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建设路、南新道、新华道、北新道等主要路段采取流动巡查与固定岗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并向过往车辆发放《摒弃交通陋习共创城市文明》的倡议书1100份(据2014年1月4日《唐山晚报》)。
2013年岁末,我市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这对提高驾驶员的文明行车以及交通安全意识,无疑是一个有效的举措。由于驾驶员的整体素质良莠不齐,各种不文明驾驶行为屡见不鲜,车窗抛物便是其一。君不见,烟头水果皮车窗丢弃者有之;饮料瓶易拉罐车窗飞出者有之;餐巾纸垃圾袋车窗抛出者亦有之。尽管车厢内有烟头缸,况且,将垃圾装在袋子里,然后再扔到垃圾箱里也费不了多大力气。可遗憾的是,有些驾驶员几乎将车窗抛物当成了习惯。如果说这些人不晓得乱扔垃圾是不文明行为,恐怕冤枉了他们。在家里他们绝对不会这样做。究其缘由,就是没有大环境观念,缺少自觉自律意识。
或许有人说,车窗抛物不过是一种陋习而已,不必大惊小怪,更不必如此兴师动众。此言差矣,车窗抛物看似小事,但别拿小事不当回事。一是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形象,二是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和市民出行造成安全隐患。如果陋习只是制造垃圾,充其量环卫工人多付出些辛苦而已。倘若抛出的饮料瓶或一个烟头,给他人造成伤害或交通事故,那就是大事了。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固然有一定的监督作用,但是,与整治酒驾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不同,车窗抛物的取证处罚更有难度,况且交警部门人力有限,对类似的行为不可能一一纠正处罚,这就要靠驾驶员自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了。奉劝开车者和坐车者,改掉车窗抛物之陋习。(窦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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