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杨军) 1月14日,从冀东油田2014年一季度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会议上获悉,从今年开始,该油田对承包商单位实行“黑名单”制,进一步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督促承包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黑名单”期限以一个季度为周期。对承包商单位发生“一般事故B级以上、两次一般事故C级、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环保组织机构、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安全培训教育不符合有关规定、合同的”等七种情况,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承包商单位,一方面通过报纸、网络、电视进行曝光,并通报到承包商单位总部。另一方面对“黑名单”的承包商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季度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挂黑牌,年度考核取消“安全先进单位”评选资格;承包商单位一个年度内第二次被列入“黑名单”时,取消在油田的服务资格;被列入“黑名单”的承包商单位在随后一个季度内,未再发生符合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则将该单位从“黑名单”信息中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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