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新规需“落地有声”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不仅明确要求中央单位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控出差人数、出差天数、差旅支出规模等,还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的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办法》中不但多次用“严禁”彰显中央在杜绝“差旅腐败”上的坚强决心,还明确了监督问责的具体情况,最大限度地杜绝打制度的擦边球,钻文件的空子,更重要的是对于各地区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是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审批,有效避免了向地方转嫁、弄虚作假等一系列问题。《办法》的出台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又出了一个实招,为约束公职消费行为再次从制度层面踩下了“刹车”。
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差旅本为行公权、办公务、分内职责之事,无外乎是变换了为民服务的空间位置和工作方式。然而,一些官员假借出差之名行游乐之实,大手大脚花纳锐人的钱来满足自身享乐的需要。有的甚至通过提高接待标准、虚开发票、虚报账目等方式变相为自己提供隐形福利,既造成了公务浪费,又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形象。机关差旅费新规定准确切中了差旅乱象的要害,必将刹住"奢华公务出游"歪风。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能得以贯彻落实,那就始终是白纸上的黑字,无法实现制度的价值。笔者认为,要落实好这条新规,首先要严格执行,各级党政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在“差旅费”问题上做到厉行节约、照章办事,做自觉遵守新规的典范;其次要强化监督,内部监管要卡紧审批权限,做好所有出差项目的评估、资金预算、效果估测等规划,让公务出差量化标准、公开透明,外部监督要设立举报平台,让群众广泛参与监督;第三要严惩重罚,对那些顶风违规的公务消费者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简言之,机关差旅费管理新规要重磅执行,落地有声!(孙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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