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不要购买非法配制的中药制剂
发现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曹瑞云 李建设) 时下,中药代煎服务日益受到市民的欢迎,然而,一些经营者却以方便患者为借口,利用煎药机非法配制中药制剂。针对这一现象,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非法配制中药制剂的行为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对个别民营医疗机构非法配制使用中药制剂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据介绍,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省食药监部门批准而配制、在本医疗机构中使用的固定处方制剂。未经省食药监部门批准,医疗机构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内的临床使用,不得在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未经批准配制的中药制剂,依据《药品管理法》应按假药论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为了自身和家人的健康,不要购买非法配制的中药制剂。
中药代煎是指一些医院、药店为方便患者,吸引患者前来就诊或购药而采取的便民服务措施。医疗机构的中药代煎是医生依据临床诊断结果开具中药处方,1名患者1个处方,病情不同处方不同。而且是先有处方后代为煎制,代煎者必须严格按方煎制,现煎现用。
个别民营医疗机构非法配制中药制剂时,多以药方保秘为幌子,利用患者病急乱投医的心理,或涉及患者隐私,即使被骗也不敢维权的心理,通过夸大宣传治疗特殊疾病如皮肤病、风湿骨病、妇科病、性病等,依据某固定处方提前批量式生产。医生不是根据病情开具的由多种中药饮片组成的中药处方,而是直接开具相关制剂名称,如“XX1号”“XX2号”等。在配制过程中,虚加贵重药材,或使用假冒伪劣药材加工配制,以牟取暴利。由于擅自进行配制,缺乏相应的软硬件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患者购买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时,要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具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制剂的包装标签以及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合法的医疗机构制剂,在包装标签以及说明书上应当标明制剂名称、规格、批准文号、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产品批号、有效期、配制单位名称等内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在今后的日常监管中,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非法配制中药制剂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市民的临床用药安全。同时也欢迎市民在发现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时,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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