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栾楠)2014年3月5日,滦南法院倴城法庭提前介入,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倴城镇张士坎村与张某排除妨碍纠纷,保证了社会稳定。
2011年10月1日,张某(施工队代表人)与唐山金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签订凯旋大道17#、22#两栋回迁楼扩大劳务工程合同。2013年8月,该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张士坎村回迁户使用。经核算,唐山金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尚欠张某扩大劳务工程款1864126元未给付。2014年1月,张某以施工方拖欠其劳务费为由,擅自将该两栋楼的配电箱拆除,致使一百多户回迁户无法装修。此纠纷经多次协调无效,回迁户情绪很大。
2014年3月5日,经过法庭全体人员的努力,终于找到张某。法庭工作人员认真帮其梳理法律关系,并协调唐山市金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出具了偿还拖欠工程款保证书。张某表示3月7日之前一定将两栋楼的配电设施安装到位。目前,该两栋楼的配电设施已经安装完毕,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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