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去年所接投诉逾三成涉及电信服务
手机被无故扣费成投诉热点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曹瑞云 张楠) 去年,市工商局12315共接到投诉4970件,其中涉及电信服务行业的投诉1700余件,所占比例最大。其中,消费者对手机无故增加扣费业务的投诉最多。市工商局12315提醒消费者:接受通讯服务时要多留心,及时核对话费情况。
去年5月份,孙某打印话费详单时发现新增了1项彩铃业务,对此业务他并不知情。孙某咨询电信运营商客服电话时被告知,该号码已加入某集团网半年之久,孙某对此事并不知情。在多次与电信运营商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孙某投诉到12315。经调解,电信运营商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双倍返还了多收取的话费。
王某办理的是68元包月业务,2012年12月底预存了去年1月份的包月费,但是到了1月初竟突然被停机了。他到营业厅咨询时被告知产生了10元的点播台费用。王某表示并未订制过该业务,营业厅取消了该业务并返还了10元钱。但是去年2月份又出现了突然停机的情况,并且经电话查询该点播业务依然没有取消,王某拨打12315进行了投诉。经12315调解,最终运营商取消了该业务并且双倍返还了多收取的费用,共计20元。
《消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在通信服务消费中,消费者有权在接受服务之前知悉消费价格、具体的服务内容以及订制、退订的方法等,这既是消费者的权利,也是服务供应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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