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内灭火器无“身份证”
消防部门责令立即整改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赵群星 张琳琳 魏伟) 5月16日,滦南公安消防人员在对中通陶瓷有限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厂房内的两具灭火器无数字身份标识,为不合格消防产品,立即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
据介绍,中通陶瓷有限公司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用火用电量较高,是火灾高发单位。滦南消防人员重点对该公司的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电器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标准以及消防手续是否齐全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消防人员发现该公司厂房的两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无数字身份标识,缺乏“身份证”,为不合格消防产品。消防人员随即向相关责任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对不合格灭火器进行更换。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立即更换灭火器,同时加大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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