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污染宣战 建设美丽唐山
市政府特邀咨询辛志纯
(2014年6月5日)
今年6月5日是第43个世界环境日,我国主题为“向污染宣战”,旨在倡导全社会共同行动,打一场治理污染的攻坚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保卫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乎民族未来。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建设沿海强市、美丽唐山的奋斗目标,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推动唐山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制定了《唐山市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专门出台了65条具体措施,全方位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13年,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率(PM2.5浓度均值下降)达7.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比上一年净削减8.02%、9.65%、3.53%、3.37%,超额完成省达目标任务,大气质量恶化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生态环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特别是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市产业结构重、能源消耗多、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现状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得到根本改变,空气环境质量依然在全国74个重点监测城市后10位徘徊,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治污减排任务,彻底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依然任重道远。我们必须立足于唐山可持续发展,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沿海强市、美丽唐山的工作部署,以更大的勇气、更强的毅力,一鼓作气、一抓到底,进一步加强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坚决向污染宣战,彻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早日换回人民期盼的碧水蓝天。按照《唐山市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一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坚定有序化解过剩产能,“两高”项目一个不上,过剩产能一吨不增。强力推进市区及周边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延伸产业链条,从源头上改变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的增长模式。二要突出抓好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深入推进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玻璃等五个行业的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年内完成5个行业128家企业659项治理项目建设,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三要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气化唐山”工程,推广秸秆压块燃料,全部拆除市中心区35蒸吨以下和其他县(市)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四要抓好采石场、干散料堆场和道路扬尘治理。严格落实采石场各项环保整治措施,未经验收合格一律不得生产。加大市区和主要交通道路清扫、洒水频次,加强各类建筑工地、市政施工工地的扬尘治理,关闭城市中心区周边的煤场和干散物料堆场,到2014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煤堆、散料堆、配煤场所全部封闭储存。五要减少机动车污染。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加快落实淘汰黄标车补贴政策,年底前淘汰黄标车2.46万辆,城市建成区实行黄标车限行。年内投放环保公交车565辆,新增公交车、出租车一律使用清洁燃料。六要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陡河水库二级保护区内村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保护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加强滦河、还乡河等重点河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七要加大环保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对达不到排污和能耗标准、未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全面实施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八要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畅通环保举报热线,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真正在全社会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和“环境是资源、环保是成本”的共识。
环境保护是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享有的事业。打赢污染治理这场攻坚战需要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合力。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对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确定本地区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治污措施和任务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是执法监管责任主体,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责,严格执法,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自觉履行职责,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改善环境质量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每一位公民、每一个家庭都应当成为环保的宣传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从现在做起,从生活的点滴做起,掀起美化环境、崇尚绿色低碳生活的热潮,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打赢污染治理这场战役,早日实现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唐山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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