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高校,每人每年给高校捐资便可成为“校董”,获得相应的“点招”指标。一企业主称,他是某知名高校的“校董”,每年向这所高校捐100万元,作为“回报”,每年学校招生时就会给一个“点招”指标。“这个名额可以给自己的孩子、亲属用,也可以送给生意合作伙伴或有所求的官员”(据6月9日《新京报》)。
梅贻琦曾任清华大学校长多年,也没有凭个人关系录取过一个“自己人”,他曾嘱咐秘书和有关招生的老师,凡要求破例录取的信件,不必转给他本人,一律按规定办事。
众所周知,国家之所以要设立自主招生等“特招”制度,目的就是为了选拔出类拔萃的人才,这也是中国高校招生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然而,学校不遵守法律法规,随意“点招”,既是对其他考生的不尊重,也是对“点招”学生的不负责任。
无论哪所高校,其招生名额都是有限的,分出一批专供“点招”的名额,便扼杀了其他学生进入高校学习的机会。如果想进入高校,需要有亲属在学校中,或是要捐资百万时,许多普通家庭中的学生便只能慨叹生不逢时。
自主招生主要针对那些至少是在省级或国家级奥赛获奖的奥赛生和一些品学兼优、在各方面全面发展的普通学生。很多人正是为了这些名额,每天起早贪黑,在教室、食堂、宿舍间三点一线,付出了难以想象的努力,流下过无数的汗水。当这些艰辛与奋斗都能用关系或金钱来替代时,那些努力又有何益?这对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显然是一个沉重的打击。“点招”反映出的不仅是高校教育系统内部的腐败,它更是整个社会不公的一个缩影。
当然,科学的招生机制不能只依赖校领导道德的高尚,还需要制度的配套。我们需要有一个完善的机制,让每一位校长都成为不徇私情的梅贻琦。只有这样,“点招”这样的腐败现象才会远离高校。(邸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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