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就提及,我国将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此次“两办”发文,即是对此的具体落实。和近年来任何一次不同,这一次公车改革治理的措辞之坚决、措施之明确,而且还规定了时间表,可谓前所未有。
媒体在回溯公车改革历程时一再谈到,1994年以来,有10多个省份陆续开展了公车改革。但正如我们所见,各地的改革效果都不够理想。道理很简单,公车改革所涉利益复杂,阻力很大。地方和部门的各级领导,都是现行公车体制的受益者,改革的阻力可想而知。也正因如此,一些地方和部门启动的局部性车改试点不彻底,深层次问题被回避,难以触及核心问题。
有识之士早已呼吁,要让局部式的公车改革,不再继续陷入挫折、反复甚至失败的困境,正确的方式是应尽早启动全国统一的改革。此次,“两办”发文,即是对此问题的正面回应。
但不能忘记的是,此次规定措辞虽然严厉,但也并非是对过往规则的根本性变革。实际上,按照1994年“两办”发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要求,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当时,此规定也曾拉开公车改革的帷幕,遗憾的是,规定执行情况非但不理想,甚至发展到如今乡镇、街道干部都超配公车。
实际上,公车改革我们不缺规定,缺的是严格的执行力度和改革的勇气。再大的决心最终也要靠实践去检验和兑现。对于政府部门来说,规避公车管理新规定的方法很多。即便严格执行规定,未来一般公务用车租用相关租车企业的车,如果预算和监管不力,很有可能出现高价租车、背地回扣和关联腐败。可见,公车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不易,前路其实很艰难。
要让公车改革看得见摸得着,要避免这些规定成为一阵风,首先要做到规定所要求的事情都公开透明运行,其次要卡住预算,让与公车有关的开支做到预算编制全程公开,使用过程也接受严格监督。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充分调动公众和媒体的积极性,让违反公车改革规定的行为,时刻能暴露在阳光之下。
(剑雪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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