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下发的“二、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征求意见稿,引发争议和“吐槽”。该标准拟在医院“服务质量”一节规定: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0.8%,住院手术死亡率≤1.4‰,二级医院住院患者死亡率≤4.0‰,住院手术死亡率≤0.28‰。新规遭到广泛质疑:制定患者死亡率指标,可能导致医院拒收危重病人,甚至对死亡数据造假。近日,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死亡率指标是行业平均水平的客观数据,不会导致医院拒收重症患者(据7月28日《新京报》)。
要说“住院患者死亡率”和“住院手术死亡率”,毫不夸张地说我们村的那位赤脚医生肯定保持着最低的记录。因为他行医数十年来,压根儿就没收过住院患者,更没有做过什么手术。
举这个例子,笔者只是想说明,“死亡率”和治疗水平并不能画上等号。患者的病越重越去大医院,这是一个客观规律。虽然从技术、设备、服务等各方面来讲,大医院的综合诊疗水平应该相对更高,但大医院的“患者死亡率”也可能更高。在现实中,下一级医院没有能力治疗的危重病人,往往也会转院到上一级医院,这些医院的医生承担着更多从死神手里夺人的责任,和治疗普通的小伤小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不论哪级医院,我们当然可以通过各种客观指标确定其服务能力。“标准”中以医院资源配置、技术人员、工作效率与效果、医疗诊治能力与医疗技术水平等软硬件条件,确定二、三级综合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也得到了业内的认同。大家的争议,其实主要集中在所谓的“患者死亡率”的规定上。
无数个事实告诉我们,只要让各种“率”和利益挂钩,就会出现剑走偏锋、弄虚作假的情况。学校的“升学率”如此,警方的“破案率”也是如此。就算“标准”中的“患者死亡率”和“手术死亡率”不是强制性要求,在现实中谁也不希望自己的“死亡率”影响到自己医院的级别和形象。这样的规定只会起到反作用,人们对医院因此会“拒收危重症病人”的担心很可能会变成现实。
赤脚医生小诊所的“死亡率”比大医院的“死亡率”数字上更好看,说明不了赤脚医生比那些著名的专家教授水平更高。卫计委做出规定的目的,应该是为了让每一个患者得到最合适的治疗,而不是适得其反。通过其他条件,完全能够反映出医院的水平。希望有关部门把更多的指标放在服务水平上,放到患者的满意度上。
(邸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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