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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拍卖公车至于阳光之下

  随着7月16日《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两个“车改文件”发布,全国范围内公车改革拉开大幕,胶着了二十年的公车改革困境由此破局,社会对此持有很高期望。两个“车改文件”在宏观上对公车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固然意义重大,但公车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实践,显然还面临许多实际操作问题,比如公车拍卖过程中如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尚需仔细研究。媒体报道,某地一辆奔驰仅拍出2.4万元,一辆普桑以600元“白菜价”成交,更有拍卖公车的最后买主是该车辆原使用者,公车拍卖中的种种非同寻常之状,不仅间接映射出公车改革何以胶着20年,某种意义上显然也预示着此次公车改革之路并非一片坦途。

  公车拍卖是公车改革的重要环节,关系着公车这项国有资产能否保值增值。对于公车处置,两个“车改文件”提出“公开规范处置”原则,“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且处置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征诸上述规定,2.4万元拍出的奔驰,600元拍出的普桑,是否涉嫌贱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更有拍卖公车最后由原使用者购得,那么在公车拍卖过程中是否存在一种“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利益粘连呢?这些公车拍卖,是否做到了公开、公正、规范,能否经得起舆论审视呢?

  这次公车改革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在公务用车领域引入市场化力量,以期促进公务用车资源合理有效配置,进而为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切除赘疣,注入活力。公车改革虽然坚持社会化、市场化原则,但同样需要坚持市场化的“游戏规则”,公开、公正、透明的底线原则尤须坚守。作为国有资产的公车在拍卖过程中,不能排除有“居心叵测”者、有“进水楼台”者,他们利用自身优势得以在公车拍卖中取得某种优先“权利”,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逝。

  公车拍卖须谨防国有资产流逝,侵害公共利益。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透明、程序公正是公车拍卖的基本原则,让群众们参与进来,监督起来,统一的公车处置机构,阳光公开的公车处置平台,专业规范的公车评估拍卖机构,公正平等的竞拍准入门槛,全面开放的社会监督参与,是规范公车拍卖、防止国有资产流逝不可缺少的要素。(剑雪封侯)

编辑 冯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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